文 | 辛陈代谢
最近总结了一个小小的“工作=感情”论: 感觉工作就像谈恋爱,适合了就在一起,不合了或许就会选择分开。
一开始寻找到了,并不知道合不合适,前几个月的“试用期”,就是理清彼此到底是否适合的一段时期。在一开始的“热恋期”,由于对新事物都还不怎么熟悉,就会有许多的热忱与好奇心。
感觉对了合适了,感情或许就更增进了。同样的,工作过了试用期,薪水或许也会有所“增进”。注意,这里用了“或许”这一词,因为有些人过了试用期而薪水却不一定获得调整。
如果感觉不对/不适合,就会开始考虑是否离开(寻找新的工作)/继续留下来磨合与配合。
小小分享个人之前经历过所谓的工作=感情论。
做了一份合约式的工作(短期职工),虽然合约被延续了三次,不过感觉上我们的关系像是有期限的。只要其中一方选择不继续了,无需任何理由的前提下就可以结束关系。
我个人的意愿是希望对方(公司)愿意转我为长期职工,我想要的是较为稳定的承诺。虽然并没人可以担保长期职工就不会被开除。就像谈恋爱结婚了,谁也无法担保一定不离婚。
一年又一年,它答应会为我实现承诺(转我为长期职工),但还是一年又拖了一年。
最终,我选择离开了一起四年的它(工作),其中的一个原因就是它给不了我“结婚承诺”(长期职工)。离开了已经习惯了四年和它的生活,选择了新的开始。
如果一段感情,一方只想要恋爱到老;一方却想要一纸承诺,双方达不到共识,就只会悲剧收场。我知道它对我好,它也很珍惜我,不过双方理念不同就无法走到最后。除非,其中一方愿意让步/退让/给对方更多时间。
工作的确就像感情,一开始的热恋热忱,久了习惯了舒适了,便会起了“闷”的念头。如果再加上,双方并没有让对方成为更进步的人/拥有着一起加油的目标,便会开始陷入沉思。
如果双方还愿意继续维持,就可以把事情摊开来谈。
而有些人,会选择一声不响的离开。
对你来说,工作也像恋爱一般吗?你与工作的恋爱,又谈得怎样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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